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交费?
发布时间:2016-09-26 09:41:54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在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负担。不交纳申请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费的标准是: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纳30件;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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