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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出新招 速裁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6-09-28 08:30:46



拜泉县法院对于家事案件开创“三全四步”调解法。依托各界力量,形成家事案件“三全”调解模式,即指贯穿于家事纠纷审理始终的全员(法官、书记员、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妇联干部、家事调查员等全员参与)、全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全方位(将调解工作延伸家事案件执行领域)调解。同时,在调解离婚案件中注重以“四步法”帮助当事人修复夫妻感情:第一步,邀请心理咨询师、特邀调解员等参加,聆听当事人倾诉,舒缓其情绪;第二步,引导当事人描述过往欢乐时光,唤起美好回忆;第三步,找准调适家庭关系的关键方,鼓励其主动承担起重筑幸福家庭的责任;第四步,规劝当事人清除对立心态,以具体案例指导当事人学习沟通技巧。

    针对个别案件实施“便民利民”新举措。启用“电子法庭”,经当事人同意,利用高清科技法庭的音视频系统,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持续开展“夜间法庭”与“周末法庭”,为工作时间不便前来开庭、调解的当事人提供便利,深受群众欢迎。提供上门庭审服务,方便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如在当事人的病床旁进行庭审、到监狱里调解离婚纠纷等。此外,建立家事法庭工作QQ群,通过该平台宣传“理解、沟通、忍让”的家庭观念,提供专业释法答疑及家事调停、劝导等。

对于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发现法律关系复杂的典型案件、采取抓主要的法律关系、发现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提出司法措施,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思想分歧。家事案件,又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处理案件的方式上,更应注重融入中华文化的“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和谐观念,在案件事实上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理情并重与矛盾纠纷化解,要做到“案结”,更要做到“情未了”。

    拜泉县法院自2016年7月25日建立家事法庭以后,通过不断拓展服务思路,积极总结案件特点,发现当事人思想上的症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截至发稿时,家事法庭受理32件,调解、撤诉结案28件。

责任编辑:刘志刚 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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