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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上法官讲堂为全体干警讲解处理虚假诉讼行为

  发布时间:2016-09-28 16:04:42





2016年9月27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亲自走上法官讲堂,结合最高院、省高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指导意见》为全院干警讲授了在审判实践中关于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范着重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在审判实践中,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以规避法律责任或者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恶意串通,虚构事实证据和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行为;二是要特别注意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劳动争议等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三是在立案、审判和执行中,要着重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行为。最后井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的防范工作,加强虚假诉讼的发现、甄别和制裁工作,同时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正常的诉讼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志刚 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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