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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什么期间内偿还债务才能取回被留置的财产?

发布时间:2016-10-25 08:31:19


我国《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据此可见,只要不是鲜活易腐等不容易保管的财产,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债务人一般至少都会有两个月的时间去想办法偿还债务,过了这个期限债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的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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