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7月13日 星期日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拜泉县公检法三部门齐心协力 共探讨危险驾驶刑罚执行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28 14:23:09


  

拜泉县公检法三部门齐心协力 

     共探讨危险驾驶刑罚执行问题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干警在法院会议室召开了“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刑罚执行问题”研讨会,会议由拜泉县人民法院院长井永恒主持。

法院参会人员提出,由于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为拘役并处罚金,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条件,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一般由公安机关直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有的被告人出于各种原因急于执行刑罚,案件刚进门就要求对其先行羁押;有的案件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身受伤,只有勉强接受审判的能力,到判决生效也不便接受刑罚执行;还有部分被告人不主动配合执行甚至在上诉期内逃脱;只有一部分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接受执行。种种情况造成了执行不规范,不便于监督的局面。

    经过与检察院、公安局参会人员的共同研讨,法院制定了危险驾驶罪刑罚执行流程及应对各种情况的方案,并决定针对该罪的特点加大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由法院审判监督庭、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公安局法制科共同监督其刑罚的执行,保证刑法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