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公检法三部门齐心协力 共探讨危险驾驶刑罚执行问题
作者:孟庆丰、张妍 发布时间:2014-02-28 14:23:09
拜泉县公检法三部门齐心协力
共探讨危险驾驶刑罚执行问题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干警在法院会议室召开了“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刑罚执行问题”研讨会,会议由拜泉县人民法院院长井永恒主持。
法院参会人员提出,由于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为拘役并处罚金,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条件,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一般由公安机关直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有的被告人出于各种原因急于执行刑罚,案件刚进门就要求对其先行羁押;有的案件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身受伤,只有勉强接受审判的能力,到判决生效也不便接受刑罚执行;还有部分被告人不主动配合执行甚至在上诉期内逃脱;只有一部分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接受执行。种种情况造成了执行不规范,不便于监督的局面。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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