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东增加租金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0-26 09:21:30
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作为房子的新房主,理应继续遵守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