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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三全四步”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6-11-21 09:28:12


拜泉法院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时,注重从多方位、多角度化解纠纷,形成家事案件“三全四步”调解模式,即指贯穿于家事纠纷审理始终的全员(法官、书记员、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妇联干部、家事调查员等全员参与)、全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全方位(将调解工作延伸家事案件执行领域)调解;同时,在调解离婚案件中注重以“四步法”帮助当事人修复夫妻感情:第一步,邀请心理咨询师、特邀调解员等参加,聆听当事人倾诉,舒缓其情绪;第二步,引导当事人描述过往欢乐时光,唤起美好回忆;第三步,找准调适家庭关系的关键方,鼓励其主动承担起重筑幸福家庭的责任;第四步,规劝当事人清除对立心态,以具体案例指导当事人学习沟通技巧。

针对家事纠纷审判实践中法律关系复杂的典型案件,采取抓主要的法律关系、发现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提出司法措施的方法,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思想分歧。同时在处理案件的方式上,更应注重融入中华文化的“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和谐观念,在分析案件事实上更注重的是情理并重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案结情未了”,有效的修补因家事纠纷造成的双方当事人心理的创伤。自7月25日成立家事审判庭以来,家事审判庭受理案件54件,调解、撤诉结案41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志刚 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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