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 兴农法庭巧调解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16-12-14 09:50:53
近日,兴农法庭审理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法官组织庭前调解,成功地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因生意周转不利向原告郭某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息3%,由担保人赵某、李某担保,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所要欠款未果,诉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做双方思想工作,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运用了简单易懂的话语向当事人解释原本难以理解的法律条文,对当事人析法释理,让当事人更加信服。对两位保证人也向他们告知了保证的义务,让他们对保证行为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们也承担起了保证义务。最终,四位当事人成功和解,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志刚 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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