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100张假币被抓获 已花出1张送出5张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4-03-26 15:10:23
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付某犯有购买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一心想装大款在朋友们面前有面子的“80后”男子付某,终于等到了“抛头露面”的机会。去年11月9日9时,被告人付某从他人手中以1800元的价格购买100张面值50元的假币。购买假币后,送给朋友5张,自己花掉1张。案发后,被告人付某于去年11月23日被拜泉县公安机关抓获。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鉴于被告人付某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主动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案情,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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