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在一审刑事案件开庭审判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20 14:32:32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最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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