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陷僵局 法官施良策
------拜泉法院为农民工追回“救命钱”
4月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父亲来到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眼含感激的热泪,从执行局法官的手中接过为李春山追回的2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
今年30岁的农民李某,家住拜泉县兴农镇,2011年10月份,他受雇于被执行人靳某为建筑工地开四轮车拉料,在施工中李某身受重伤致高位截瘫。拜泉县人民法院在2012年10月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靳某给付人身损害赔偿金42万元。李某的父亲身患小儿麻痹,母亲患有严重的抑郁症,没有劳动能力。家庭出现变故后李某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扔下一个8岁的儿子无人照看。李家为了给李某治病,欠下了不少外债,生活十分困难,处于崩溃的边缘。
自2013年4月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多次找被执行人靳某执行,靳某先后给付了22万元赔偿金后下落不明。经查靳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此案执行陷入僵局。对于李家的窘境,拜泉法院的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们转变思路,由常务副院长及执行局长多次协调靳某施工工程的甲方单位及县财政局,从工程款中拨付20万元支付给李某,使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