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本是好意。可拜泉少年怕父亲打仗吃亏,一菜刀将猪贩子砍成5级伤残。2014年3月21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以郝某犯有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吴某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
据查,2013年5月18日早晨,郝父怕昨天按名片打电话联系的收猪人吴某不来,为把握起见,便又打电话让屯邻帮忙再找个收猪的。结果当日6点多钟一前一后来了两台车收猪。郝父误认为是一伙的,就将猪卖给了他人。这时,吴某上前质问郝父为啥将猪卖给他人并向其索要白来一趟的车费,因话不投机、言语过激,两人撕扯在一起,郝父被吴某抡倒在地。郝某见其父在厮打中处于劣势,便从厨房内操起菜刀上前砍了吴某一刀,致吴某左手腕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5级。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某持刀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郝某犯罪时系不满17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又及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平素无不良表现,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