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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发布时间:2017-02-12 11:12:15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已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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