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拜泉县人民法院 曹铁岩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仅就我县近三年为例,共审判了未成年犯罪案件15例,人数23人。且呈现出手段成人化、类型多样化、案犯低龄化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为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个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等诸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只有认清未成年人犯罪的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并从根源上清除这些因素,为广大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遏制犯罪的发生。
为此,笔者结合近阶段本地区发生的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自身及其家庭、学校等方面来剖析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人心理因素浅析
1、情绪不稳定、认知能力低、辨别能力差。
未成年人的心理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他们社会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经常表现为认识上的片面性、表面性,而且固执己见。他们情感丰富,但情绪不稳定。当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上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往往盲目相信自己、同学及社会朋友,因而容易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入歧途,进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如:被告人杨某(男,17岁)与被害人李某(男,17岁)产生矛盾,一日在网吧上网时看见李某,杨某遂与同来的被告人翟某(男,17岁)一起殴打被害人李某和与其同来的张某,致使李某腹部打伤,构成轻伤;张某胸部、背部等多处被打伤,构成重伤;二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性机能成熟、性心理扭曲、认知能力低、自控能力差。
未成年人的情感丰富,但却十分脆弱,哥们义气严重,容易冲动而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走向极端。且未成年人的性器官和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其心理随之产生微妙而复杂的变化,他们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神秘感和尝试欲,容易接受社会不良刺激如荒诞淫秽的影视作品、书刊、录像的影响,使性心理、性观念、性道德产生扭曲而踏入犯罪的深渊。
如:被告人范某(男,17岁)于2010年8月的一天,与于某、李某将被害人姜某某接到县城一家旅店,三人先后与被害人姜某某发生两性关系,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姜某某系精神发痛迟滞(中度),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被告人范某最后被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浅析
1、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不仅使家庭的完整性遭到破坏,而且会给未成年子女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纵自我,从而步入歧途。
2、盲目溺爱、疏于管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父母对子女管教的方法不得当,往往会适得其反。有的父母忙于自己的工作,只知道使自己的孩子吃好穿好,却忽视了孩子的精神食粮,不关心孩子的道德培养和心理健康,没有及时发现、改正子女的不良品行,为孩子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笔”。
3、严厉的家教及其教育内容的单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助推剂”。
当今社会发展之快,竞争力如此之强,使很多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过高。因此,对子女严加管教,一旦子女达不到自己的理想值,有些父母不是在尊重子女人格的基础上进行说服教育,而是拳脚相加、棍棒加对,这样极易造成父母与子女之间情绪对立,使孩子产生逆反的心里,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这里仅举一例:被告人王某(男,17岁),父母离婚后,母亲改嫁走人,父亲外出打工,王某被迫辍学,在姑姑家居住生活,由于其姑姑忙于生意,无心照顾和教育王某,使王某整天无所事事,与一帮“狐朋狗友”在一起,因没有经济来源,开始了抢劫犯罪活动,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判处。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因素浅析
1、教师素质不高、教学环境恶劣,是未成年人犯罪又一诱因。
在当今的社会中,一些不良的现象和影响也渗透到校园中。一些老师不甘于清贫,不安心本职工作,下海经商,大捞“外快”;有的老师自身素质较差、修养较低,在教学工作中常常流露出对社会的不满等消极情绪,这些无疑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严重的误导,进而诱发其犯罪。
2、学校采取应试教育、重智轻德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理念,是导致未成年人道德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的一大原因。
现阶段我国很多学校、家长都把学校升学率的高低、学生文化成绩的优劣作为衡量学校和教师教学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标。因此,很多学校和家长一味地追求智力教育而忽视了思想品德、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形成了只教书不育人的局面。
如:17岁的韩某是某重点中学的高才生,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体育也非常突出。但由于过早的与同班同学恋爱,致使学习成绩下降,在女友提出影响学习,要分手时,韩某失去理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杨某因强奸罪最终于踏入了监狱的大门。
不难看出,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其自身、家庭、学校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诱因。因此,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以外,还应广泛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理想及道德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