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发布时间:2017-03-27 11:23:16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七、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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