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申诉立案通知书》的同时,启动了"复查听证"程序。
发布时间:2017-03-27 15:40:39
“复查听证”是经“信访听证”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阶段程序。由合议庭全体参加,案件各方当事人当场,对申诉的焦点问题进行诉辩、举证。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发再审裁定书,移送本院审判监督庭进入再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裁判;对"复查听证"后不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发有具体理由的《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同时向当事人讲解驳回理由与依据作服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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