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多得工资款后拒不承认 被付诸法律酌情返还
作者:张喜军 发布时间:2014-05-12 14:41:54
拜泉县小土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程菲多得一份工资款后不予承认,该公司诉诸法律,将该员工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裁决。近日,经拜泉县人民法院三道镇法庭主持调解,该公司员工酌情返还不当得利款13000元。
据悉,被告程菲系该公司的业务员。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份期间,该公司给其下属员工开工资时,因有两个名叫程菲的员工,该公司误将另一个“程菲”的工资款18591元打到了本案被告程菲工资卡号上。此纠纷发生后,该公司要求程菲返还不当得利款,程菲不予承认,也不同意返还。故该公司诉讼来院,请求依法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本案被告程菲于2013年10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小土豆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13000元,其余部分款项该公司自愿放弃追索,并同意由该公司予以补偿。
(文中人物及公司系化名)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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