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出尔反尔玩猫腻 被前妻告上法庭
拜泉县王姓男子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出尔反尔玩猫腻 ,说话不算数,拒不履行协议所确定的义务,被前妻告上法庭。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富强法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重新作出调整,以敦促该男子自觉履行义务。
据了解,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13年3月28日在县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两名未成年子女由女方抚养,同时对财产归属、债务偿还均作出约定,但王某拿到离婚证后,拒不履行协议所确定的给付子女抚养费义务,也不清偿已到期的债务。因没有法律的强制力作保障,无奈之下前妻将其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裁决。富强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裁决被告王某于庭后15日内给付前妻财产折价款及子女抚育费10000元,现有外债109000元由王某负责偿还,如再有追债者追债,与前妻无关。
办案法官在此提醒,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程序固然简便快捷,但协议内容所确定的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就没有公权力作保障,而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决,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可凭生效的裁判文书径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此,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选择离婚途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出慎重选择,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