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7-04-27 11:15:12


无效婚姻往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仅包括当事人,其他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