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

发布时间:2017-05-02 14:24:08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返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未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就收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