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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享有哪些行政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7-05-02 16:11:53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3、进行辩论;

   4、提起上诉;

   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

   8、可查阅庭审材料;

   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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