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不服复查决定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02 16:17:44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

会公示.复核意见属于终局决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