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庭审促协作 刑庭送法到基层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5月14日上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和拜泉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流动法庭来到丰产乡政府,市法院将对被告人宋某某贪污一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拜泉法院刑庭全力配合、积极协调,助力庭审顺利进行。
拜泉法院刑庭在收到中院庭审安排后,第一时间前往丰产乡,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沟通、协商,取得大力支持。主管刑事副院长带领刑庭全体干警布置庭审现场,组织当地机关干部、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成员、乡镇村民参加旁听。法警大队派出六名法警,严格执行押解和安保,并与当地公安警力相互配合,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在多方努力下,庭审庄严、有序、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拜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随意变卖农机具行为的性质是无权处分国有财产,已触犯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这一问题,对本案涉及的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剖析。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普法宣讲使他们提高了法律意识,知悉违规操作、侵害国家利益的法律后果,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