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操作失控越野车“穿越” 致其女儿不幸身亡
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被告人钱某获刑3年,缓刑3年。
庭审查明,2014年1月17日16时30分,被告人钱某驾驶自用森林人牌小型越野车从外地来拜泉农村探亲,当车行驶至龙三公路7公里+100米“胳膊弯”处时,因不熟路况,处置不当,操作失控,越野车“穿越”冲入道路右侧沟内发生倾翻,造成车内乘员仲某当场死亡,其女儿受伤后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仲某的哥哥和弟弟也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经认定,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另据了解,被告人钱某与仲某哥仨系表兄弟关系,除死者仲某的民事赔偿权利人获得15万元的赔偿外,其他伤者及死亡女儿的赔偿权利人放弃了对被告人钱某民事侵权责任的追究,一再表示对被告人钱某可以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违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遇紧急情况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两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钱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且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