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爱平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06-16 15:36:43
时间:2014年6月19日14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5楼刑事审判庭
案由:交通肇事罪
公诉机关: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爱平
主审人:孟庆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