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艳 王文霞) 家住河南省郑州市二里岗某家属院的王凝(化名)今年23岁,因多次吸入附近农药厂排放的有毒气体而中毒住院,无奈,她将这家农药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月17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王凝在起诉中称,被告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农药的企业,离她的家属院仅相距20米。王凝说,中毒后总感觉双脚无力走不成路,双眼视物不清,胸闷,肺部感染、抽搐等。从2004年至今,自己已4次以上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住院治疗。但经治疗后身体还仍不见好转,且自己也因此辍学并丢掉工作。中毒事件给自己身心及家庭都造成巨大伤害,所以曾多次与被告协商但都不能达成赔偿协议。
王凝称,2008年、2010年被告曾与自己签订协议,约定由被告每月补偿原告租房差价,原告搬离原居所,但被告仅支付了2个月租房差价后,就以停产为由不再支付,要求原告搬回原住处。但原告在搬回原居所后,被告又经常生产农药而且不通知原告。
因此,王凝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922000元整。
据悉,与王凝有共同经历的王女士,也吸入该农药厂排出的有毒气体而中毒多次,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农药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33799元整。
目前,两案都在管城区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