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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积极探索证人出庭作证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4-07-02 10:05:32


 

拜泉法院积极探索

证人出庭作证新途径

 

拜泉法院不断破解证人出庭率低这一难题,采取主动出击等多种方式让证人尽量出庭作证。在一起近日审理的债权人撤销之诉的庭审中,通过合议庭多方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共六名证人均出庭作证,当庭作证并接受法庭询问。

   首先,注重普法教育,加强宣传力度,使公民了解作证的相关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的法律意识。其次,加强对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对于打击报复证人、威胁证人构成犯罪的,坚决严厉打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但侵害证人及与其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的合法权益的,采取治安处罚。再次,不让证人因出庭费用产生后顾之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审法官在开庭前与当事人沟通,妥善解决了证人出庭作证费用问题。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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