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6月26日 星期四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畸形男婴遭抛弃 糊涂爷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18 10:16:41


  日前,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因小孩先天畸形而将其遗弃的案件,被告人颜道张、张振钻均被认定构成遗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27日,被告人颜道张的妻子崔某在靖安县某医院产下一个手部畸形的男婴。2011年6月29日,被告人颜道张与其父亲即被告人张振钻等人,将该名男婴带到江西省某医院做检查。当两被告人从医生那里得知这名出生仅三天的男婴医治困难时,两被告人便商议决定将其遗弃。

  2011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张振钻经人介绍与靖安县某医院太平间管理员舒某取得了联系,决定把畸形男婴交给舒某处理,并付给舒某100元作为酬劳。舒某接到畸形男婴后,发现他还活着,便将其放到了自己工作所在医院的太平间,准备等畸形男婴死亡后将其掩埋。2011年7月13日,被弃太平间八昼夜的畸形男婴被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畸形男婴被解救。

  靖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颜道张、张振钻以遗弃的手段,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又负有抚养义务的婴儿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颜道张、张振钻系共同犯罪。因被告人张振钻具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