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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社会作出四项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4-07-08 11:07:15


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向社会作出四项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行“阳光执行”。日前,拜泉县法院执行局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项公开承诺是:执行案件主动“五查”,即: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股权、证券五项财产线索;执行过程公开,即:除依法具有不能公开的情形外,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执行进程详细情况向当事人公开;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即: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严格依法对责任人采取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信访有访必接,即:不管是来人访还是来信访,只要涉及全院执行工作,都将依法进行处理答复。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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