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作者:玄立波 发布时间:2014-07-12 10:35:18
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与公信,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拜泉县人民法院现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敦促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凡在规定期限内不自动履行,或者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以暴力手段妨碍、威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举报(具体名单详见下表),举报电话:0452-7322951 0452-7322160
案 号 姓名或组织机构名称 证件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4)拜民执字第168号 刘宇 230231197010190099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支行支付借款13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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