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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替“老赖”带上“枷锁” 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7-08-30 15:21:51



近日,三道镇人民法庭在法庭院内公告栏中粘贴辖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在一般人来看,这种方式似乎与惯性思维的刑法处罚、民事赔偿等方式大相径庭,但对于失信的“老赖”,这种方式更是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应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较为严重,以种种方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等内容进行公布。

在粘贴被执行人名单第二天,就有一名当事人主动来到法庭,主动按照法律文书判项履行了返还原告四万元彩礼款的义务,赵某表示:“她听屯邻说,法庭粘贴了失信人名单,如果被列为失信人,将被限制消费,就连坐火车、飞机都会有限制,欠人家的钱早晚都要还,还是早点送来吧”。

    在这全民渴望诚信的社会,人民法院的这种做法不仅给社会带来了正能量,对人们的价值观更是进行了正面引导,也用自身特有的强制性,给“老赖”强制戴上了道德枷锁。

责任编辑:郑莹 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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