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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举行老年人维权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17-09-04 10:03:11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拜泉法院受三道镇政府之邀,于91日下午在三道镇政府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权普法讲座,参会人员有辖区各村民委员会的村主任、妇女主任及部分老年人。

本次讲座由三道镇法庭副庭长孙邦国宣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一系列的权利。孙法官首先将老年人的七大项权利向在场学习人员进行了阐述:一是老年人享有自由处分自己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二是老年人享有由子女赡养的权利;三是老年人享有再婚自由的权利;四是老年人享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五是老年人享有社会关爱的权利;六是老年人享有司法援助的权利;七是老年人在生前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有立遗嘱的权利。同时还结合具体生动的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重点从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处分遗产权以及“托老约定”等角度讲解有关老年人的一些合法权益,以及老年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通过此次讲座、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三道镇辖区的老年人维权意识,也希望通过参会人员做法律宣传员,提高乡村广大老年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老年人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多年来,拜泉法院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以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创建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活动为契机,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不断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以案释法、以法育人、普及法律识,弘扬传统美德。

责任编辑: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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