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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家产生矛盾 法庭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7-09-05 16:09:51




近日,兴农法庭成功处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叔嫂二人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原来,赵某和刘某系夫妻关系,并与刘某父母一同居住。然而原本平静的生活忽然被打破,刘某及其父母相继去世,留下赵某一人和家里的30亩土地及居住的一处房产。由于老人生前都是赵某照顾,所以两位老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30亩土地及房屋交由赵某一人继承,但是老人的小儿子刘某某不同意由其嫂一人继承,认为遗嘱不是父母真实意思表示,遂即将其嫂赵某诉至法院。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尽量不要伤了和气,多次进行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希望调解的意愿,刘某某同意赵某继承家产,但需要给自己现金3万元,用以支付父母的丧葬费用。但赵某觉得刘某某提出的金额过高。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某支持并配合赵某完成遗产继承,赵某支付刘某某2万元现金。

至此,原被告双方顺利完成了遗产继承及给付补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郑莹 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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