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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哭穷被拘留 马上赔钱求自由

  发布时间:2017-09-07 16:28:08


2017年97日上午,拜泉法院执行局三名法警整装出发,来到被执行人高某位于城区附近的家里,再次要求高某履行法院判决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还款,但高某明确表示不准备履行,且态度恶劣。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拜泉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抗拒执行的高某采取拘留措施。
  据了解,被执行人高某因欠付申请人李某劳动报酬,于2016年2月6日由其本人向李某出具4872.00元的欠据。该笔款项经原告多次索要未能偿付,经法院认定高某应给付申请人李某4872.00元。在法院执行期间,多次对高某的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高某经营汽车修理厂,名下竟然连一点银行存款都没有,这样的情况让承办法官感到蹊跷决定与高某进行面谈,但多次电话通知高某,高某均找各种理由拒绝到法院协商,并且向承办法官“哭穷”,表示自己无偿还能力。为了核实高某之言的真假,8月27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高某家里,发现高某所言不实,便将高某带到拘留所。

  来到拘留所,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高某慌了,知道再也赖不下去了,慑于法律权威,主动要求电话联系家人筹集欠款,并于下午将钱交到法院,法院据此依法提前解除了高某的拘留措施。本院执行干警表示,拘留“老赖”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执行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

责任编辑: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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