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几日?

发布时间:2017-09-14 10:51:19


3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