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拜泉法院针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召开了院中层领导会议,此次会议由拜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主持,会上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进行了部署。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的基础和必然要求。省市法院非常重视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神,拜泉法院针对本院的实际情况,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责任及职责分工细化到部门。具体由审判执行部门负责电子卷宗的生成、整理、立卷、归档和移送,电子卷宗生成实施法官负责制,案件的承办法官负责指导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完成电子卷宗随卷生成工作。诉讼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电子卷宗在诉讼服务中的应用,并对应用情况进行管理。审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电子卷宗生成质量,档案部门负责电子卷宗的归档管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电子卷宗生成的技术保障,办公室负责扫描、拍摄设备的保障及资金支持。
党组书记、院长井永恒指出:“要以审判为中心、以便民为重点、以透明为保证、以质效为目标,真正做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促进电子卷宗的文档化、数据化、智能化、结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