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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组织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24 09:23:14








拜泉法院组织庭审观摩活动

      3月23日上午9时30分,拜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尹绪祥与被告黄秀玲、被告中国人民华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被告中国人民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审判员王诗言担任审判长,由代理审判员尉曼野、张天凤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汤英莲担任法庭记录。院党组成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全院干警对这起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了观摩学习,庭审结束后,全体参加观摩人员进行了座谈,院长、部分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庭长进行了点评。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组织双方充分发表诉辩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双方没有异议的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小结、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法庭调解,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庭审顺利结束。

      观摩结束后,井院长主持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这个观摩庭开的比较成功。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流畅,合议庭配合默契。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很强,能够准确把握庭审节奏,主持庭审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井院长对庭审观摩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说:庭审观摩是为了提高我院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和水平,今天这个庭开得非常成功,所有法官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其特点是:一是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氛围庄重、严肃;二是合议庭发挥了作用,审判员随时进行询问,使庭审活动更加丰富、充实;特别是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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