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法院行政庭受理了一起两合作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在审判人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以及开庭传票时,被告并未出面,只找到了该合作社的临时工作人员,不仅拒绝签收且一句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文书我不能收” ,将法院工作人员拒之门外。
这样的闭门羹并没有打退干警的信心,隔着厚厚的铁门耐心与其解释此次送达的目的和签收后的法律意义,经过一番的晰法释理后,合作社的临时工作人员才放下了戒备,与送达人员面对面的进行交流。最后我们找到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留置送达并拍照为证,且其承诺尽快将送达的文书转交给本案的被告人。
找人难、送达难……这是在送达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上案例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迅速,社会流动性和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增多,这些因素都在阻挠着送达的进行。为此拜泉法院行政庭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一难题。
一是采取“错时送达”。针对农业乡镇,季节性较强以及部分当事人因打工等早出晚归的情况,改变工作模式,在上班前、下班后、午休、节假日等休息时间送达,通过打时间差来提高送达效率。
二是采取“邮寄送达”。如果原告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则采用邮寄送达。法官加大走访力度,通过走访村委、邻居、工作场所等地,了解受送达人的去向,进行邮寄送达。
三是采取“协助送达”。对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当事人,法官扩大送达影响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熟地熟、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邀请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对公司企业送达时,主动邀请相关管理职能部门送达,促使受送达人收下相关法律文书。
四是实行“温情送达”。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单薄,对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置之不理,针对此类当事人,法官加大释法力度,劝导其相信法院会公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消除其错误观念以及抵触对立情绪,为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这些办法都在推动着法院送达的顺利进行,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法院送达能力的提升,更需要当事人的积极配合,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相信送达难的问题定能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