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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夫债妻要还吗?

发布时间:2017-10-14 10:24:23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不能免除,仍要对债务进行偿还。即使债务是由夫或妻一方生前所借,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法院都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要对此债务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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