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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发布时间:2017-10-14 10:32:56


(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三)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四)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六)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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