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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17-10-14 10:40:16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本办法要求的章程。

(三)具有熟悉汽车融资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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