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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不给”与“一分不少”的难题

  发布时间:2017-11-01 15:11:05



日前,申请执行人李某从拜泉法院执行局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

申请人某与被执行人某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6年经终审判决由支付某赔偿款25689.4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自觉履行,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知某某履行其赔偿义务,但李某某以责任不在他身上为由拒绝赔偿,表示“一分”都不会给申请人,而此时,申请人也明确表态,要求李某某如数赔偿案款,“一分”都不能少,双方一度陷入僵持。

承办法官面对困境,坚持再难再累也得维护法律判决权威的原则,反复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分析强制执行后续的影响,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觉和解,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拿出了10000元,并承诺余下案款会如数偿还,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田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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