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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7-11-20 08:37:24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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