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如何做?
发布时间:2017-11-27 09:26:16
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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