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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发布时间:2018-02-01 08:15:34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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