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发布时间:2018-02-08 13:55:08


    ()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