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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发布时间:2018-02-08 13:58:40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双方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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