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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09-18 14:46:57


   问: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法官解答:婚姻法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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