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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4-09-19 09:52:41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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