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3-07 09:53:58
(一)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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